据上海政府网2日消息,上海市市长杨雄11月1日在第27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作题为《把握大势 把准方向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主题报告。
据上海政府网2日消息,上海市市长杨雄11月1日在第27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作题为《把握大势 把准方向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主题报告。杨雄表示,上海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创新型企业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
杨雄指出,上海将从四个层面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第一,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上海将以张江地区为核心承载区,建设一个开放式的大型研究基地,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努力突破一批重大科学难题和前沿科技瓶颈。上海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打造一批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联合研究中心和创新型大学,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努力在一些交叉前沿领域成为创新源头。
第二,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和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提供更专业、更便利的综合服务。
第三,打造一批科技创新集聚区。上海将选择创新资源集中、创新特色鲜明、创新功能突出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张江、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和临港等6个区域,集中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更聚焦的政策,实行更开放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努力把这些区域建设成为上海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
第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海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这些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数量众多、形式多样、分布全市,可以为创新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助推创新创业种子在全市各处开花结果。
杨雄表示,在科创中心建设的道路上,上海还有不少困难要克服,不少障碍要跨越。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调整一批政策举措,突破一批制度性瓶颈。具体如下:
第一,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创新要素需要流动,不流动产生不了新技术、新产业。当前政府对创新活动管得仍然太多,制约了创新创业主体的活力,必须作出大的调整。
上海要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管制。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放宽新业态、新产业的市场准入。同时,对必须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没有公开的不得再实施行政审批。
上海还要改革政府扶持创新活动的机制。以前政府主要是支持创新产品的生产供给环节,今后更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创新产品的用户方和消费环节。降低政府采购门槛,扩大创新产品采购比例,为创新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第二,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建立健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
上海要实施更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降低海外人才在沪工作的门槛。今后外籍人才申请“绿卡”不再区分从事什么行业、担任什么职务,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不再受6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直接留在上海创新创业。
上海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现在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受现行制度影响,科研人才的收益和贡献不匹配。今后,要按照对科技成果的贡献度分配收益,科研人才收益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占比大幅度提高,收益形式可有股权激励、收益分红等多种形式。
上海要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更多依靠市场评价、社会评价。改变过去以学历、资历、职称等为主要依据的人才评价方式,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建立社会评价与企业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投身创业。
第三,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的动力,关键是要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建立符合创新型企业成长规律的投融资机制。
杨雄表示,上海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创新型企业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
上海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缓解创新型企业初创期的融资难问题。
上海要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融资服务。探索设立现代科技投资银行和民营科技银行,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创新型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的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拓宽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第四,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重点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
上海要扩大创新主体处置创新成果的自主权。过去,高校和科研院所因为没有创新成果处置权,使不少成果长期不能进入市场、不能产业化。现在,创新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放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成果转移转化。
上海要改革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过去,把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等同于实物资产交易,资产评估、挂牌交易都有强制性规定,经常造成交易不成功。今后,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逐步建立一套新的交易制度,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由无形资产所有者按市场规则自主选择。
我们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多依靠法律手段、法治途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对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从专业执法转向综合执法。同时,将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渠道。
第五,推动形成跨境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建设科创中心,必须树立全球视野,依靠全球力量。营造更加适应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创新合作。
上海要大力吸引外资创新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引进更多的海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同时,支持上海科研机构走向海外,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我们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市创新网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政府科技计划,参与联合技术攻关,促进外资研发中心的创新成果在本地转化,进一步发挥外资研发机构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杨雄指出,上海将从四个层面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第一,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上海将以张江地区为核心承载区,建设一个开放式的大型研究基地,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努力突破一批重大科学难题和前沿科技瓶颈。上海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打造一批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联合研究中心和创新型大学,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努力在一些交叉前沿领域成为创新源头。
第二,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和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提供更专业、更便利的综合服务。
第三,打造一批科技创新集聚区。上海将选择创新资源集中、创新特色鲜明、创新功能突出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张江、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和临港等6个区域,集中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更聚焦的政策,实行更开放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努力把这些区域建设成为上海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
第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海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这些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数量众多、形式多样、分布全市,可以为创新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助推创新创业种子在全市各处开花结果。
杨雄表示,在科创中心建设的道路上,上海还有不少困难要克服,不少障碍要跨越。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调整一批政策举措,突破一批制度性瓶颈。具体如下:
第一,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创新要素需要流动,不流动产生不了新技术、新产业。当前政府对创新活动管得仍然太多,制约了创新创业主体的活力,必须作出大的调整。
上海要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管制。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放宽新业态、新产业的市场准入。同时,对必须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没有公开的不得再实施行政审批。
上海还要改革政府扶持创新活动的机制。以前政府主要是支持创新产品的生产供给环节,今后更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创新产品的用户方和消费环节。降低政府采购门槛,扩大创新产品采购比例,为创新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第二,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建立健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
上海要实施更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降低海外人才在沪工作的门槛。今后外籍人才申请“绿卡”不再区分从事什么行业、担任什么职务,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不再受6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直接留在上海创新创业。
上海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现在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受现行制度影响,科研人才的收益和贡献不匹配。今后,要按照对科技成果的贡献度分配收益,科研人才收益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占比大幅度提高,收益形式可有股权激励、收益分红等多种形式。
上海要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更多依靠市场评价、社会评价。改变过去以学历、资历、职称等为主要依据的人才评价方式,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建立社会评价与企业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投身创业。
第三,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的动力,关键是要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建立符合创新型企业成长规律的投融资机制。
杨雄表示,上海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创新型企业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
上海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缓解创新型企业初创期的融资难问题。
上海要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融资服务。探索设立现代科技投资银行和民营科技银行,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创新型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的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拓宽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第四,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重点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
上海要扩大创新主体处置创新成果的自主权。过去,高校和科研院所因为没有创新成果处置权,使不少成果长期不能进入市场、不能产业化。现在,创新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放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成果转移转化。
上海要改革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过去,把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等同于实物资产交易,资产评估、挂牌交易都有强制性规定,经常造成交易不成功。今后,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逐步建立一套新的交易制度,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由无形资产所有者按市场规则自主选择。
我们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多依靠法律手段、法治途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对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从专业执法转向综合执法。同时,将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渠道。
第五,推动形成跨境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建设科创中心,必须树立全球视野,依靠全球力量。营造更加适应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创新合作。
上海要大力吸引外资创新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引进更多的海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同时,支持上海科研机构走向海外,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我们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市创新网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政府科技计划,参与联合技术攻关,促进外资研发中心的创新成果在本地转化,进一步发挥外资研发机构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