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河内1日电)「首都安宁报」今天报导,越南政府日前颁布一项新规定,自11月15日起,针对旅外越侨丶越南公民或旅外越侨的外籍配偶和子女实施免签入境规定。
根据规定,可享受免签入境待遇的对象,必须持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的外国护照丶持有越侨证明证件丶拥有旅外越侨或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的证明文件,以及不属於禁止入出境对象等条件。
按规定,免签证有效期最长5年,至少比护照有效期少6个月。旅外越侨可在越南驻在国的外交机构申请免签证,对於已入境越南的越侨若想申请免签,可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