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人物:李亿龙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霸道”,李亿龙并不否认

  澎湃新闻梳理资料发现,在2014年6月的一次衡阳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李亿龙自我揭短亮丑称,“我存在快出政绩、打造亮点的想法,对紧迫的民生工作重视不够”、“有时工作方法‘简单霸蛮’,存在霸道作风”。
  与会的常委批评李亿龙,“工作中有时不注意方式方法,骂起人来劈头盖脸,像‘雷公一样。’”“过于强势,有些工作一竿子插到底,分管领导还不知道。”“工作有激情,但有时候显得急于求成,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深入调研就上马,有的项目资金跟不上。”
  2015年12月,李亿龙主导,在全省率先出台《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此举获媒体广泛报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衡阳处级官员表示,李亿龙或成也“霸道”,败也“霸道”,“从他换报头开始,他的霸道和强势就开始展露无遗。”
  上述官员表示,李亿龙在主政衡阳的几年里,大兴土木,且经常绕开主管领导,一管到底。
  湖南怀化和衡阳的多位政商界人士就李亿龙的落马给出了不同的分析。
  衡阳市一名官员称,李亿龙出事,或与湖南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萍坠亡有关。
  有公开资料显示,朱玉萍曾任共青团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政协副主席,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衡阳市副市长等职位。有报道称,朱玉萍死亡前纪检部门已在调查她。
  一名怀化籍官员分析,李亿龙此次落马,可能主要是怀化主政期间的旧事。他称,近一年多时间以来,怀化市一批处级官员落马,其中一些是李亿龙的亲信,他们为了立功,供出了李亿龙在怀化期间的一些违纪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6月湖南省委巡视第一组向衡阳市反馈巡视情况中,组长余长明提到,衡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重点领域监管缺失,存在问题比较多;有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跑官要官问题还比较突出。
  余长明还指出,巡视组还收到了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一个极具讽刺的细节是,在今年湖南省两会期间,李亿龙曾向另外一名省人大代表表示,“衡阳政界很复杂,开展工作起来很累,想回长沙了。”
  没想到,两个月后的4月1日,李亿龙从衡阳市委书记卸任,回长沙路上被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带离。
  【简历】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生,大学文化,湖南省长沙市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6-1978.03,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3-1980.02,长沙商业学校财会专业中专班学生
  1980.02-1980.11,长沙市商业学校干部培训科教员
  1980.11-1984.08,长沙市二商业局财会科干部(1983.09-1988.07,中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
  1984.08-1986.10,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6.10-1989.11,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主任
  1989.11-1991.12,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991.12-1992.03,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4.08,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
  1994.08-1995.0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1-1995.08,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5.08-1998.06,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8.06-1999.01,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99.01-2000.10,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0.10-2000.12,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区长
  2000.12-2002.09,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
  2002.09-2003.12,浏阳市委书记
  2003.12-2006.04,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
  2006.04-2006.09,长沙市委常委
  2006.09-2007.01,怀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08.03,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3-2008.06,怀化市委书记、市长
  2008.06-2013.03,怀化市委书记
  2013.03-2014.01,衡阳市委书记
  2014.01-2016.03,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03-,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