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谴责香港当局治罪前学生领袖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左)、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右)及常委罗冠聪 (苹果日报图片)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左)、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右)及常委罗冠聪

7月21日香港法庭裁定, 触发占中运动的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和周永康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罗冠聪煽惑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每人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判刑。包括国际特赦和人权观察等人权组织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国际特赦周四表示,有罪裁决“向言论表达自由与和平集会发出令人心寒的警钟”。

国际特赦香港分会总干事区美宝说:“对于学生领袖的模糊指控看起来像是当局的政治报复”。国际特赦表示,指控基于《公安条例》章节,其“词语含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次批评这些模糊概念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和人民的和平集会权。

区美宝说:“当局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模糊法律来恐吓人民放弃履行他们的和平集会权。所有针对和平集会的审判必须停止。”

人权观察全球倡导总监胡丹称,学生领袖被“古老殖民法律”定罪,这是一个“伪裁决”。

今年19岁的黄之峰是香港“雨伞运动”中的年轻领袖。那场要求香港实现真普选的民主运动持续了两个多月,让香港部分地区陷入瘫痪。

黄之峰在裁决后表示,自己早有心理准备,他不认同自己是参与非法集结,但尊重法庭判决,又认为《公安条例》应被件套、修改,甚至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