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引争议:中国拒绝严惩冤案制造者

北京——20年来,尚爱云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到时候,那些对她十几岁的儿子因一起不是他犯下的杀人案被判有罪、并被执行死刑负有责任的人会被追责。

然而,追责的结果在本周出来的那个时刻,尚爱云却非常愤怒。内蒙古当局于周日宣布,只有一人将因尚爱云的儿子呼格吉勒图的错误定罪面临刑事调查,所有其他26人都只受到轻微的过失处分。

“这些人连承认自己的错误、认识到自己不法行为的勇气都没有,”尚爱云在接受《环球时报》英文版的采访时说。“他们怎么能在将来办案时秉公执法?”

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领导下,共产党已经把推翻严重判决不公的案子作为整顿国内法律体系的核心任务,该体系长期以来存在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问题。但是,虽然共产党已在采取行动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司法制度,但在严厉惩罚涉及错判的官员上仍阻力重重,担心那会导致不稳定。

浙江省一家法院本周宣布22年前判定某男子犯有杀人罪的证据不足后,并没有官员受到惩罚。同样,一名法官在2014年认定,在福建省的两个孩子中毒案件的审理上,用来判定某男子有罪的证据存在严重缺陷,那之后,涉案官员仍毫发无损。

呼格吉勒图的案子是近几年来中国最广为人知的不公案之一,他的案子激发了全国各地的活动人士。他已在1996年被行刑队执行死刑,距他在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一家纺织厂的公共厕所中一名女子遭强奸杀害的案子上被判有罪仅62天。

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在被审讯了48小时后承认了犯罪,但法律专家对审讯过程提出质疑。2014年,内蒙古一家法院在呼格吉勒图死去多年之后判他无罪,理由是证据不足,九年前,一个连环强奸杀人犯坦白是自己杀死了那个女子。

在中国,司法官员常常面临着破案的巨大压力,人们也知道警察经常刑讯逼供。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在香港的研究员王松莲(Maya Wang)说,当局不愿严厉惩罚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的做法是一个危险的先例。

王松莲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如果当局不能在像呼格吉勒图这样的典型案件上做出一点点公正表示的话,那些在被拘留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的人还有什么希望寻求对施暴者追究责任呢?”

内蒙古当局没有对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虽然中国官员在最近几年对错误定罪的案子已经变得更加透明,据政府数据,2014年有1300多个法院判决被重审,但是,对那些被指控制造假证据、采用刑讯逼供手段的人的惩罚往往不够严。

去年,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对一系列错判的案子道歉,并发誓将来要努力防止类似的不公正案件的发生。但他并没有表示,政府会如何处理那些对以前的司法不公负有责任的官员。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一直坚持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他说,惩罚那些对错判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很重要。他说,在中国,像法官和检察官这样的高级别官员往往可以免受调查,把责任推给更低级别的官员。

“受到惩罚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决策者,所以当局也只能给他们以较轻的处罚,”他说。“他们不是决策者。他们只是执行者而已。”

在呼格吉勒图的办案人员中,11名前警官、检察官办公室的七名前员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的五名前员工,以及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人受记过处分。

据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报道,当地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受到调查。

香港大学法学教授傅华凌说,随着调查的进展,以后还有可能宣布更严厉的惩罚。

“问题是法官、警官和检察官的机构利益,”他说。“问题是,中央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说服力,来真正迫使这些机构承担责任。”

中央政府有意向地方司法官员施压的一个可能迹象是,中国官方媒体对此案作了大量的关注报道,包括对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的批评意见的报道。

《中国日报》在最近的一篇英文社论中说,“未能按照无罪推定、依法惩罚犯罪的原则办案还突显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有必要对改进司法体制做出艰苦的努力。”

在接受官方媒体采访时,尚爱云情绪激动地讲了自己二十多年来的煎熬,描述她如何数十次从老家内蒙古来北京为儿子的案子上访,但每次都被官员拒之门外。

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说,“我不想要惩罚所有的办案人员,我只想寻求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