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NGO新法如梦魇 教育卫生等发展受影响

中国制定新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必须在当局申请登记注册半年后,一些国际NGO暂停了一些计划的实施,取消了一些大型活动,失去了某些中国伙伴。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定,相关团体和组织需先在政府提供的下属单位名单中联系一个“监管方”,该监管方有权审查其财务和日常运作情况,在认定合格后,报送公安部批准登记注册。
北京称,该法有助于强化中国国家对境外NGO的支持,需要担心的只是少数意图假手政治、宗教活动破坏中国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和团体。
然而,路透社询问的数十个外国NGO中的大多数都认为,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这个管理法是一场官僚主义梦魇,似乎是要让外国NGO难以在华活动。一些NGO表示,某些政府部门不愿成为它们的赞助方。
而一旦外国NGO减少其在华的活动,不仅会导致境外基金对在华有关项目的直接资金流的减少,也会伤及它们的中国非盈利伙伴组织。这些伙伴组织中有很多在中国现代社会的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就包括教育和卫生等领域。
该法已经在阻碍外国NGO从事它们此前的一些活动。
动物保护人士组织-国际人道对待动物协会(HSI)今年就无法参加玉林狗肉节、阻止狗不被残杀。
据路透社确认的一份电邮内容,设址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指出,随着该法的实施,该组织无法接受为在华从事研究、保护或探险项目提供资金的申请,或接受中国有关人士的相关申请。该电邮未详加说明,国家地理学会拒绝对路透社置评。
据德国NGO-亚洲之家基金会中国项目负责人绍斯米加特(Nora Sausmikat)表示,自该法生效以来,在华NGO的申请数量锐减一半。该基金会从事欧洲和中国NGO之间的定期交流。
因担心会触怒中国有关当局,从而影响登记注册,在路透社为采写这篇报道而进行联系的过程中,有一些NGO要么拒绝接受采访,要么拒绝透露身份。
一个西方生态保护组织的一名雇员对路透社表示,这个在华从事活动已逾十年的自然保护组织得到通知说,该组织的研究人员未被批准进入中国国家植物保护区研究濒危物种。这位雇员表示,不要说出相关研究小组的名字。他指出,中方试图严加控制,要求知道谁研究了什么,从保护区里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整个氛围给人的印象是’你们不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