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是如何应对性骚扰的呢?

始发于美国好莱坞的“#Me Too”运动在全球激荡。近日,中国的高校、媒体圈、公益圈、娱乐圈等多人纷纷站出来打破沉默,著名作家蒋方舟也在社交媒体上控诉自己被性骚扰的遭遇。在日本,Me Too运动曾经在2018年春季掀起了一次高潮。当时的日本财务省次官(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福田淳一被曝对朝日电视台的女记者实行性骚扰。
记者在试图采访福田关于“森友问题”的看法时受到了性骚扰。在记者对外曝光此事后,福田一直否认自己的行为,但记者放出的录音“实锤”让财务省不得不认定其行为属实。在录音中,能够清楚的听到福田多次说:“能不能抱你?能不能摸你的胸?能不能绑住你的手?”最终,福田淳一引咎辞职,退职金也从5319万日元被减少到5178万日元,减额14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61万元)。

日本社会是如何应对性骚扰的呢?日经中文网汇总了日本经济新闻的相关报道。1997年,日本的《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以下简称《均等法》)对性骚扰做了明确定义,在2007年改订版中也规定,为了不让员工在职场上因性方面的言行造成劳动条件利益受损、就业环境受损,公司方必须回应员工的诉求,采取其他雇用管理上的必要措施。在日本的《宪法》、《民法》、《刑法》和《公司法》中也分别有适用条款。
由于社会的不断重视,很多日本企业不仅在公司内设置了性骚扰咨询窗口,在和公司外接触的场合也采取了多种对策。比如,日本麒麟啤酒制定了行为准则,要求女性销售人员单独1人去餐厅查看销售状况必须要在晚上10点以前结束。如果判断1名女性员工出去有风险,须2名员工一同外出。另外一家人才介绍公司也规定,女性员工在晚上7点以后拜访客户在原则上被禁止,必要时需要有男员工同行。如果开会在晚上8点以后结束,需要在当时和会议结束时向上司汇报。如果没有男员工在场,无论1人还是多人女员工均不允许和客户吃饭。
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企业对策方面,可以看出日本对待性骚扰问题是做了很多努力的。但现实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在财务次官因性骚扰丑闻辞职后,日本经济新闻社对1000名职场女性实施了紧急调查。结果显示,42.5%的职场女性遭遇过性骚扰。而在受到性骚扰之后,61.3%的女性选择了“隐忍”。至于隐忍不说的理由,最多的是“对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次是“告诉别人也不会得到改善”。

性骚扰的实施方为“直属上司”和“比自己职位和地位高的人”均超过40%。女性处于相对弱势的立场,让女性担心告发反而会让情况恶化。日本以男性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尚存,导致大多数女性不敢采取行动。

即使是选择勇敢站出来的人,也遭遇了重重困难。
“辞职是为了你好”,一名饱受上司骚扰的女性在求助劳动局之后听到了这句话。她想不通为什么没做错最后辞职的却是自己。而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也非常无奈。这名女性在一家福祉设施内工作,进入公司后不久就听说设施的企业主对多名女性员工实施性骚扰。“他挑的都是在职场上立场较弱,看起来不会反抗的女性”。这名女性被上司碰触身体,询问生理期等,如果没有回应,就会被威胁“那就不用来工作了”。
女性找到了当地的劳动局。劳动局根据《均等法》,让公司设置了性骚扰对策的咨询窗口。工作人员甚至亲自来到公司用强硬地语气对上司说:“你的行为是性骚扰,请停止”。
但是劳动局的指导和发言不具有强制力,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则。上司辩称:“我没有性骚扰的意思,只是她的误会”、“我问她生理期只是想给员工安排生理期假期”。最后,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只好放弃,对女性说“那个人不会改变,最好还是辞职不再和他接触”。
女性愤怒地说 :“法律是有极限的。劳动局根据法律采取了措施,但还是没用的话,那我们真是没有办法了。加害者没有受到任何制裁,受伤的只有被害者。不能再允许这样的情况。只要没有惩罚性骚扰的法律,受害人还会不断地出现”。
让人遗憾的是,《均等法》只是规定企业有采取性骚扰对策的义务,但对行为本身没有规定惩罚条例。而适用刑事处罚的案例很少。即使受害人想以违反民法行为起诉,在经济和心理方面都存在很高的门槛。
在财务次官性骚扰事件之后,日本政府也采取了紧急对策,让中央省厅的干部职员进行相关研修并义务化。关于性骚扰立法,女性活跃相野田圣子也表示:“如果有必要可以讨论”。
日本曾经为了批准《女子差别废除条约》而制定了《均等法》,推动了女性积极进入社会。这次又会如何呢?尽管日本的性骚扰问题依然严重,但政府和企业都在行动,致力于为女性创造更好的职场环境。希望Me Too运动也能在中国留下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