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犯使用社媒受美国宪法保护吗?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审理的有关言论自由的案子不胜枚举,但是直接涉及社交媒体言论表达的诉讼极为罕见。随着这一新生事物逐步走入人们的生活,此类诉讼日益引起法庭的高度重视。前不久,联邦最高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社媒诉讼。虽然法庭的判决还有待时日,但是从大法官们在法庭辩论中所表达的内容来看,人们似乎可以看出判决的一些端倪。

登记入册的性罪犯使用脸书被判重罪

2002年,21岁的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郡的居民莱斯特.杰拉德.帕金汉姆因为和一名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而被判刑并登记入册为性罪犯。2010年4月27日,他在交通违章罚单被取消后,登陆自己的脸书账号并在上面兴奋地写道“上帝太好了!我得到了如此多的恩宠,他们甚至在法庭开审前就取消了我的罚单。没有罚款,没有诉讼费,分文未花。赞美上帝,哇!谢谢耶稣!”

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郡居民莱斯特.杰拉德.帕金汉姆 (John H. Tucker/INDY Week)

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郡居民莱斯特.杰拉德.帕金汉姆 (John H. Tucker/INDY Week)

正常情况下,美国人的言论大多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但是由于帕金汉姆有过犯罪前科,达勒姆郡警方在发现他在脸书上发表的这番言论后,通过法庭得到搜查令,对他的家进行了搜查并没收了一些物品,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物证。尽管如此,该郡检察官还是以擅自使用商业社交网站的罪名起诉了他。2012年5月,帕金汉姆被重罪。

北卡罗来纳州维克森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科岑(John J. Korzen)解释了其中的原因。他说,根据北卡罗来纳州2008年通过的一项法律,该州登记入册的性罪犯一旦使用未成年人可以接触到的商业社交网站将构成重罪。

科岑说:“这个法律禁止登记入册的性罪犯上网登录未成年人能够接触到的社交网站,例如脸书、推特以及领英等一些受人欢迎的社交网站。它适用于我们北卡罗来纳州近2万人,这些人是不允许浏览这些类型的网站的。”

最高法院介入社媒言论自由权的审理

帕金汉姆觉得自己正常的言论自由权受到侵犯,于是把北卡罗来纳州政府告上了法庭,几经周折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虽然联邦最高法院审理过的言论自由权的案子不胜枚举,而且早就指出英特网在公共生活中的重要性,但几乎从未直接触及社媒言论自由权的问题,鉴于联邦最高法院每年审理的案子不超过一百起,这个诉讼引起法律界的高度重视和大众的广泛关注。

2017年2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听取了双方律师的口头辩论,它在此案要解决的问题是:北卡罗来纳州禁止登记入册的性罪犯,无论他们是否与未成年人有过直接交流,如果登陆已知有未成年人活跃并开设账号的各种网站,是否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大法官们表达的内容似乎更有利于帕金汉姆。

卡根大法官指出,社媒是政治传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渠道,而且川普总统,全美50位州长以及国会所有参众议员都有推特信息。她说:“它(社媒)作为传播和行使我们宪法权利的途径,已经植根于我们的文化之中。”

肯尼迪大法官把社媒比作言论自由权得到公认的公共广场。他说,社媒“比你可能曾经有过的言论传播,甚至在公共广场的言论传播都更为重要。”

金斯伯格大法官说,对访问社媒实施限制意味着“切断了与很大一部分思想论坛之间的联系。第一修正案不仅包括话语权,也包括获取信息的权利。”

帕金汉姆的律师强调公民言论自由权

北卡罗来纳州上诉辩护人办公室的辩护律师格林.格丁(North Carolina Office of the Appellate Defender)

北卡罗来纳州上诉辩护人办公室的辩护律师格林.格丁(North Carolina Office of the Appellate Defender)

帕金汉姆的辩护律师之一、北卡罗来纳州上诉辩护人办公室的辩护律师格林.格丁(Glenn Gerding)在法庭上提出的一个法律依据是,北卡罗来纳州政府不能因某一群人过去的行为,剥夺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权。

格丁说:“性罪犯登记册上有很多人永远无法从册上除名。有些人可能会在30年后除名,但是仍有很多人会留在这个册子上很多年。政府的说法是:我们不喜欢这些人,所以他们终生都不能行使自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格丁说,联邦最高法院在以往的判决中承认英特网本身是行使第一修正案权利的平台,如同人们在公共广场有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一样。但是,他们提起的这个诉讼更为具体地提出了社媒言论是否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的问题。

科岑教授向联邦最高法院递交了支持帕金汉姆的“法庭之友”理由书。“法庭之友”是非诉讼方,只就有关法律问题向法庭提出自己的观点供法官参考,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科岑指责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过于笼统,限制过严,而且帕金汉姆在网上的言论,与他过去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毫无关系。

他说:“这个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在该州近2万名登记入册的性罪犯当中,很多人从未对未成年人犯过罪。仅仅因为未成年人可能上某些网站,就不允许这些人浏览这些网站,从某些方面来讲,该法律过于笼统。”

州政府律师强调儿童权益和州的权利

华盛顿市律师梅丽莎.阿布斯.谢莉(Melissa Arbus Sherry)代表“阻止侵犯儿童”以及“分享希望国际”组织,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支持北卡罗来纳州政府一方的法庭之友理由书。她认为,州政府的法律十分必要。

谢莉说:“找到这些罪犯已经很困难了,更不用说在他们接触到受害人之前就找到他们了。北卡罗莱纳州的做法是设法早一点控制住他们。毫无疑问,它避免了帕金汉姆这类的罪犯登录脸书,从事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事情。”

北卡罗来纳州政府以诉讼有待判决为由谢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是,和北卡罗来纳州有类似法律的路易斯安那州检察官办公室代表本州以及全美其它12个州,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支持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庭之友”理由书。

该州助理副检察长科林.克拉克(Colin Clark)日前在接美国之音的采访时表示,很多州通过禁止性罪犯使用社媒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因为社媒网站是他们喜欢登陆并交流信息的场所,而这些罪犯可以从中获取有关未成年人喜好以及其家庭住址的信息,从事针对他们的性犯罪活动。

他说:“我们提出,北卡罗来纳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并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禁止州政府和国会限制言论自由。性罪犯仍然有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他们不能登陆脸书等社媒,招揽未成年人。”

据克拉克介绍,目前全美大约85万性罪犯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在州政府的性罪犯名册上登记其姓名、地址并提供照片。他主张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一问题上放权给各州,让它们自行决定如何做才符合本州居民的最佳利益。预计,联邦最高法院将在2017年夏季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