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通过“针对国民党党产”的法律

周一,中华民国台湾立法院 三读通过了 被指责是针对国民党的《政党及其附属组织不当取得财产的处理条例》。

这项 目的在于 追查国民党党产的法律,将從1945年8月15号、也就是日本二战 战败从台湾撤退的第一天开始,进行追溯。
根据通过的法律,台湾的行政院 将设立“不当党产 处理委员会”,追查政党及其随附组织的财产,如果是以无偿、不相当的价值取得的财产 都会被推定为不当党产。
在法律颁布实施之后的一年之内,政党及其附属组织需要向委员会申报,超过5次不申报 就会被直接推定为“不当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