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院通过对台六项保证决议案

美国国会大厦美国国会大厦
在台湾即将政党轮替前夕,美国众议院全院星期一通过一个支持台湾决议案,重申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为美台关系重要基石。

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罗伊斯、众议员罗斯-雷提南等多位议员在表决时都发言支持这个由众议员夏伯特提出的共同决议案,重申美国国会的共同意见,表示1979年的台湾关系法和1982年里根总统对台湾提出的六项保证,共同形成美国与台湾关系的重要基石。

总部在华盛顿的台湾人组织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在一个声明中说,这是美国国会首度以法律形式体现美国口头上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也是5月20日台湾新总统就职之际,一个受到台湾人民欢迎、祝贺他们持续对自由、人权及民主承诺的最佳礼物。

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将提供台湾必要的防御武器,让台湾有能力抵御任何可能危害台湾安全、社会及经济的武力侵犯和胁迫。

六项保证则表明美国没有定下终止对中华民国军售限期、不会与中国咨商对中华民国军售事宜、不会在中国与中华民国之间扮演调停角色、不会修改台湾关系法、不会改变对中华民国主权的立场,以及不会压迫中华民国与中国协商。